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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评学生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日期:2012/03/02 10:48:12 点击数: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决定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启动校内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12日(周一)

二、推荐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1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推荐方式

1. 符合参选要求的同学可前往所在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报名参选;

2. 以各学院(所、中心)为单位向学生工作处推荐参选人,各单位限推荐1名(研究生、本科生均可);本科生推荐材料报至本科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邓秀芸);研究生推荐材料报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邢晓鹏);

3. 推荐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学生工作处

2012年3月2日

附件:/userfiles/2011/files/12-03-02/10_49_11_7410.doc

作者:邓秀芸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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