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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国际处 日期:2014/11/21 11:12:0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5年全国范围计划派出3400人,我校可派出人数由留基委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进行评审后决定;

2、重点选派专业领域和对象: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创新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到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

3、交流形式和交流期限:主要形式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交流期限3-12个月。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已经与国外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校际协议或院际协议均可)且在有效期内,有明细的本科生交流条款规定(包括选派人数、费用、交流期限、交流形式等),如协议中没有明确,需额外提供双方签字认可的备忘录。

2、重点支持双方互换学生的项目,优先支持免学费或者有学费减免/补贴的交流项目。

3、每个申报项目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只能为一个,选派的专业可为多个,每个项目选派总人数不超过10人。

3、如项目获留基委批准资助,执行学院须按照留基委规定的留学条件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生遴选。留学院校、专业以及留学期限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执行,不得变更。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四、申请流程

1、请各学院根据《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认真研究确定拟申报项目,填写校内申报书。点击下载

2、2014年11月28日前,有意申报的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协议扫描件提交至犀浦校区图书馆6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ydia@swjtu.edu.cn

3、2014年12月5日前,国际处负责审核各学院申报书,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国际处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15年2月,留学基金委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予以立项资助的将发函通知。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66366349,廖老师。

 

附件: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点击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14年11月21日


作者:廖莉     责任编辑:顾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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