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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教学研讨会:教学评价宜引导而非惩罚

来源:新闻中心记者团 日期:2014/05/09 16:12:00 点击数:
        5月8日,教务处举办的第五期午间教学研讨会在犀浦校区X1306教室举行,活动主题为“如何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与往期不同,此次参与讨论的,除了来自学院的几位教师与教务处工作人员外,还有三位学生代表。

“教学评价要充分发挥导向性作用”,来自机械学院的老师指出。教学评价的初步目标是营造良好的教学风气,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生是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和中心,这是毫无疑义的。“学生认为好的不一定是好老师,但学生认为差的一定不是好老师”,来自数学学院的老师说道。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感性的,判断往往来自“我从课堂中获得了什么?甚至是简单的“我喜不喜欢这个老师?”。学生评价缺乏专业性。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一些大学生习的确存在“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心态,而那些平时严格要求、负责任的老师,往往吃力不讨好。来自电气学院的老师指出,希望能有更科学的设计,促进学生评价更严肃客观。因为老师和学生一样,也会看重学生对自己的评价,中肯的评价会有助于教师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而随意的差评会有可能会打击老师的积极性。

 就如何做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会更加真实和公正,评价标准是什么,在场各位展开激烈讨论。有老师提出“5+3+2”构想,即学生评价占5分,专家组意见占3分,学院领导意见占2分。 有的老师认为,评价者应尽量与评估无利害关系,成立专门的教学评价组,并提议可以通过抽查教学录影,以获得教师教学质量长期有效的数据。有的老师则认为,教学质量的提升要求我们必须改进当前的制度和措施,教学评估标准必须注重规范性。来自建筑学院的一位老师指出,教学评估标准不可一刀切,要注重学科差异性。

        对于教学,在场师生一致认为,学校要与师生进一步加大沟通,明确老师需要教什么,学生需要掌握什么。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益采用引导性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

作者:李彩虹     责任编辑:顾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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