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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人民武装部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来源:党委保卫部(党委人民武装部、保卫处) 日期:2023/09/14 10:21: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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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定于2023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

(一)预先警报:10时00分开始试鸣,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时06分开始试鸣,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时12分开始试鸣,连续鸣响3分钟。

二、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师生员工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3年9月13日


作者:曲红旭   编辑: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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