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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战略发展部 日期:2012/04/09 14:41:4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川教会[2012]8号)转发你们,并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高教学会承担本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的初评工作。同时,省高教学会将同步开展四川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申报登记表》和《申报评审表》也采用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登记表、评审表。

二、各单位组织申报时间为4月5日至4月25日。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受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即日起接受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各单位将申报的成果和《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送交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由会员单位填写的《申报登记表》一份并需送交电子文档(Excel),以便汇总上报。

四、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网站(www.sss.net.cn)直接下载,包括《评奖实施细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五、根据省社科联通知规定,每份成果缴纳申报评审补偿费100元,主要用于初评活动。材料不齐或未缴纳申报费的,不予初评。

六、联系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邬洪涛

办公地址:行政办公楼506室

联系电话:028-87634854

电子邮箱:xxfk2010@163.com

 

 

战略发展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2年4月9日

作者:郭静     责任编辑:顾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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