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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校区经济适用房地下停车场启用公告

来源:产业集团 日期:2013/03/12 16:58:18 点击数:

根据成都军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蓉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公司”)和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签订的合同约定,九里校区经济适用房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投资主体由军蓉公司转变为产业集团公司。为确保校园内车辆及行人安全,改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近期正式启用停车场,现公告如下:

一、停车场的现状:

(一)停车场分南、北园两部分,成都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车位数量为574个。

(二)产业集团公司现已取得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批复的《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备案NO:30625)和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编号:(金核2013)PS02号),停车场的各项功能均调试完毕,基本具备启用条件。

(三)产业集团公司委托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对停车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启用方案:

(一)军蓉公司预订给教职工的262个车位,具体处理方案详见《关于处理九里校区经济适用房地下停车场已预订车位的公告》。

(二)现面向全校教职工或单位按年出租未预订的312个车位(每户限租一个车位),购买经适房的教职工(需提供购买经适房确认书或其他能证明其为经适房业主的资料)优先租赁车位。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A.购买经适房的教职工:3月18日-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B.其他教职工或单位: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办公地点:经适房南园物管部;

3.租赁车位的顺序: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选完为止。

4.所需资料:

A.经适房业主需提供购买经适房确认书或其他能证明其为经适房业主的资料;

B.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C.所在单位出具的校内职工证明;

D.承租方所拥有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原件、复印件(2份);

5.提请需租赁车位的教职工到停车场实地查看未预订车位的位置、大小。

6.固定车位的租赁费标准:

以上标准均为独立车位的收费标准,若为子母车位,则车位占用费和物业管理费均为相同宽度独立车位的1.5倍。

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暂按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的标准执行。

7.车位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费每半年缴纳一次。

8.本次只租赁固定车位,非固定车位的租赁另行通知。

(三)停车场启用时间:

启用时间另行公布,预计为3月31日。

(四)联系电话:87634378

特此公告!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顾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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