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已于2017年2月4日颁布,将于2017年9月1日起面向全体学生施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教务处于2017年3月21日正式启动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征求各学院(所、中心、书院)修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征求对《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6月11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徐凌
联系电话:66366262
电子邮箱:jwk@swjtu.edu.cn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25室
教务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