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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成都、峨眉三校区一体化管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日期:2018/06/29 16:18:00 点击数:

各相关职能部处、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峨眉校区定位调整和成都、峨眉三校区一体化管理的决策精神,确保三校区一体化调整期间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一体化调整期间峨眉校区房屋、设备家具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按此执行。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须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尤其在三校区一体化调整期间应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避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出现失位、错位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随一体化调整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二、分类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校区一体化调整期间,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做好房屋、设备家具资产清查、划转、调拨、报废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按以下分类组织实施:

(一)整体资产划转。对整体划转至某一学院或某一职能部处的系部、部处(划出方)所管理的资产,由接收的学院或部处(接收方)负责划转涉及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资产划转工作按以下方案进行:

1.房屋资产

第一步:由接收方负责清查因划转新增的房屋资产情况,并将清查结果(包含房屋的房号、面积、划转前的用途、使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汇总;由接收方负责将所接收的人员信息(包含姓名、职务或职称、常驻校区等信息)进行汇总。上述信息均应在2018年7月11日前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屋资源科。

第二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房屋资产信息和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后,依据学校公房管理相关规定对接收方用房定额面积进行核算,按照接收方人员分布情况按成都、峨眉两地分别核算用房定额面积(对部处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对学院为办公及辅助用房、教学用房、实验用房、基本科研用房)。

第三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核算结果,对接收方在峨眉校区的用房进行重新规划、统一配置,并按集中化原则进行位置调整。

2.设备家具资产

第一步:由接收方负责清查因划转新增的设备家具资产情况,并将清查结果(包含设备家具资产的名称、资产编号、原使用人或保管人等信息)进行汇总,于2018年7月11日前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或峨眉资产办公室。同时由接收方负责督促原设备家具资产保管人在资产管理平台中发起调拨。

第二步:接收方在峨眉校区的各类用房调整的过程中,由接收方负责督促原设备家具资产的使用人或保管人在资产管理平台中发起设备家具信息的变动。若涉及已达使用年限且应淘汰报废的设备家具资产,应在资产管理平台中发起报废。

(二)部分资产划转。对划转方资产分别划转至多个接收方的情况,资产划转工作按以下方案进行:

1.房屋资产

工作步骤与整体资产划转的步骤基本一致,但除办公用房以外,其余房屋资产(尤其是实验室、专用教室等用房)的划分,需由各相关接收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设备家具资产

工作步骤与整体资产划转的步骤基本一致,对设备家具资产的划分,需由各相关接收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清理。三校区一体化调整涉及的房屋、设备家具资产,需进行全面清理,尤其是部分资产划转的情况,各接收方应分工合作,做到资产清查、划转不重不漏,确保划转后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按时完成。此次资产清理和划转工作事关学校三校区一体化管理工作大局,各相关单位应按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规范管理。拟划转资产应当账务清晰,涉及有账无物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要由划出方和接收方妥善研究处理方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资产划转过程中,程序要规范,手续要齐备。对于办公设备等可移动资产,原则上“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不得违规更换办公设备。

(四)严肃纪律。一是要服从学校资产配置和使用安排,积极配合学校房屋资产集中化调整工作;二是严禁借一体化进程中峨眉校区机构、人员调整之机违规占用房屋资产。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如实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屋资源科联系方式:66366323、6636782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联系方式:66366325

专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作者:邓元熙     责任编辑: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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