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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讲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处 日期:2018/12/24 11:34:5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07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下合称新税法)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新税法,主要内容为: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按年合并计税。2、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

为了教职员工更好的理解税法新政,做好个税缴交及专项扣除,现专程邀请金牛区税务局到我校宣讲新税法,具体安排如下:

宣讲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2:00-5:00;

宣讲地点:犀浦校区图书馆二楼2号报告厅;

参会人员:各单位财务秘书、科研秘书务必参会,同时欢迎关心新政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前往学习。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24日

 

作者:文翘翘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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