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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来源:国际处 日期:2019/04/09 18:41:48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根据全球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已启动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4月28日

二、岗位需求信息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推荐学院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教师将推荐信原件(加盖学院公章及领导签字)及电子版本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单位审核

(1)请报名教师首先提交《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校内审核表》(附件),由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者材料,并在《审核表》“派出学院意见”一栏中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派出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签署派出意见。

(2)请报名教师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校内审核表》及学院推荐信原件及推荐信电子文档,连同其他辅助申请材料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5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预审材料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材料统一报送国家汉办。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4月26日17:30前将推荐材料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5办公室)。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九、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907    传真:010-58595904

外派教师报名网址:http://kzxyshizi.hanban.org

校内主管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66367372  联系人:马瑶

联系邮箱: mayao@swjtu.cn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5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4月9日


作者:马瑶     责任编辑:陈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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