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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日期:2020/07/08 17:03:32 点击数: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知,现启动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也可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教师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填报岗位。

二、人员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1、请拟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

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3),并附所有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需教师所在学院提供推荐信。教师所在学院须如实对其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院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除中心所需材料外,须提交《国家公派教师出国校内审核表》(附件4)。由教师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者材料,并在审核表“派出学院意见”一栏中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派出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签署派出意见,最后将所需材料及审核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通过后报送中心。

4、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办结离任结算后方可在网上申请。志愿者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和国内最后学历的院校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函。除中心所需材料外,须提交志愿者所就读学院出具的同意函(无固定格式),同意函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派出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志愿者将中心所需材料及学院同意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通过后报送中心。

四、报送时间

所有所需材料请于2020年7月23日17:30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选拔考试

“中心”将安排除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外的所有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

七、联系部门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任军、马瑶

邮箱:renjun@swjtu.edu.cn、jadema622@163.com

QQ:632266341、42000205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1: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20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4:国家公派教师出国校内审核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7月8日


作者:任军     责任编辑: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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