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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日期:2021/03/26 10:51:49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3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开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校内各单位在举办各类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正确使用庆祝活动标识(点击附件下载源文件):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由党徽、数字“100”“1921”“2021”和光芒线组成,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的百年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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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识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

一、使用范围

1.用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2.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

二、使用要求

1.庆祝活动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2.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3.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确保与环境面貌协调统一。

附件.rar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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