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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产权突围在路上

来源:半月谈网 日期:2017/01/05 14:23:00 点击数: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我国科技创新的老问题。近年来,西南交大堪称“小岗村实验”的单体实践,破解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产权之惑,释放出双创活力。在解决科研人员内生动力的同时,因干部管理体制一刀切、教师评价体系不科学而导致的“外生动力”匮乏不容忽视。

高校“小岗村”的产权突围

今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出台政策,明确了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其中规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实行混合所有制,课题团队占70%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学校持有30%。这一权属改革实践,被业界称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小岗村”。

这项改革探索始于2010年。该校土木工程学院杨其新教授团队的“隧道及地下工程喷膜防水材料”项目,是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实验的首次尝试。这一项目从2004年起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至2008年还未得到转化。虽然一些公司找到学校,希望以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入股,但因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股权奖励审批手续复杂,一直未能如愿。

2010年,西南交大将学校持有的专利,变更为教授团队与学校共同所有,经评估作价500万元入股成都市嘉州新型防水材料公司,该团队持有300万元股份。此成果在2014年完成了产品化,已实现销售收入近3000万元。

2010年前的10多年中,全校仅有一例科研成果成功实施转化;近6年,已实现14个项目转化,其中5个项目成立了公司。改革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迅速得到体现。

多年来,高校之所以走不出“成果多、市场转化率低”的困境,核心在产权。政府投入经费给高校、科研院所形成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是国有资产,擅自处理将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这实际是给科研成果转化上了一道枷锁。

“教授们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才是国有资产最大的流失,大学也无法实现服务社会的目标。”西南交大校长徐飞介绍说,学校的破题路径是:高校与职务发明人可按三七开的比例共同申请专利,也可按同样的比例分割高校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西南交大将科技成果转让给该校科技园,科技园作为中间人,实现发明人和科技园共有专利权。

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说,目前,已有5项职务科技成果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造后,评估作价入股成立了科技型创业公司,改变了过去“教授拿不走股权,学校干不成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得不到科技型企业”的三输局面。

“外生动力”匮乏

西南交大的产权改革,与我国去年颁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确认的“三权”改革一样,均着眼于解决科研人员内生动力。但在基层实践中,干部管理体制一刀切、教师评价体系以论文为导向、“三权”改革缺配套政策落地等问题,同样制约着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

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丛政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将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奖励权全部下放给学校”后,老师们的创业积极性很高。但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工商部门对“国有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奖励给职务发明人”不予办理的情况。工商部门给出的答复,竟是“尚未收到相关文件”。

在高校,由优秀的科研工作者、学术带头人担任高校管理岗位,这种双肩挑现象非常普遍。四川大学副校长李光宪说,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条例,双肩挑干部不能兼职兼薪,学术带头人只要担任高校管理工作,即便以后辞职、退休,也不能入股、创业。一刀切的管理体制,使高校双肩挑干部难以参与双创。

一线教育工作者反映,现有考核评价体系没有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全力投入应用开发,许多优秀人才并不能将精力放在市场、行业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上。徐飞说,评职称、职务晋升,没有研究论文、课题,即便转化再多科研成果也无济于事。不尽科学的教师评价导向,使科学、技术、产业成为三张皮。

不少专家和校长建议,从顶层设计出发,转变对高校评价方式,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分别针对从事基础研究和从事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同时,高校、科研机构不能简单比照党政机关管理干部。李光宪说,如果将双肩挑干部排除在创新创业外,将失去一支重要的成果转化力量。他建议,应把高校、院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作为特殊资产管理。

来源:半月谈网2016年11月10日http://www.banyuetan.org/chcontent/sz/szkj/20161110/213146.shtml

 

作者:吴晓颖     责任编辑:蔡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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