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代表捎句话
3月2日下午,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不时掏手机刷新应用,关注同一时间在北京进行中的2017年全国两会首场新闻发布会。“我不是代表委员,但我期待他们能为我们捎句话。”作为国内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首个吃螃蟹的人,康凯宁希望国家能够从法律层面做一些相应的修改完善,从而为基层的改革“壮胆”“松绑”,进而把改革继续推向深入,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动力。
他的烦恼
种种方面的担心,让大家搞改革有点蹑手蹑脚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去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出台专利管理规定,在我国首次明确了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将以前职务科技成果“纯”国有,变为国家(学校)、集体(团队)和个人“混合”所有;二是将转化后的股权奖励,变为转化前的产权激励。“先确权,后转化”,从源头上激发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内在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难被认为是“世纪难题”。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及产业化程度远低于发达国家40%-60%的平均水平。这样的难题在西南交通大学也存在,2010年到2012年3年间,全校只有7项专利得到转化。
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背景下,西南交通大学推出这项改革试验。一年时间不到,学校对157项职务专利进行了确权分割,依托科技成果成立了8家科技型公司。为此,有媒体将这项改革比喻为西南交大的“小岗村试验”。
一年过去了,康凯宁在收获喜悦的同时,也有困惑。最大的问题是,上述改革与现行《专利法》第六条的表述不一致。
现行《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换句话说,如果这样的法律条文不修改,当前的改革就可能属于“违法”。正因如此,部分改革者瞻前顾后,犹豫不前。
但是,在他和众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人员看来,这项改革又“不干不行”。因为只有产权明晰,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
根据近日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印发的文件,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省内20家高校院所试点。但文件归文件,没有法律的保障,基层很难撸起袖子加油干。
他的期待
反映基层诉求,推动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
到底要带个什么话?康凯宁进一步解释:能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暂停适用《专利法》第六条,让一线改革实践者有更大的施展空间,并在部分地区高校院所试验和推广西南交大等探索做法;再根据实践情况和成效,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专利法》第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正同步进行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专利法》修订工作。在康凯宁看来,这为上述建议带来绝佳的机遇——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改革实践,可以为《专利法》修订提供参考依据。而后者的最终修订,将为改革经验在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复制提供法律依据。“距2020年建设成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只有4年了,时间不等人。”康凯宁说,如果错过此次《专利法》修订,下一次修法的机遇需等待8到10年后,“我们等不了那么久,国家也等不了那么久。”
关于改革,康凯宁的期待还有很多。“目前,缺乏客观科学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体系,来给出合理的、各方接受的成果估价。”他认为制约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因素还包括相应的税收政策的配套,比如可降解的血管支架,如果估值1亿元,教授团队有70%的股权,也就是7000万元。“这部分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入股呢,还是可以直接拿来入股?”
来源:四川在线 3月3日
链接:http://sichuan.scol.com.cn/dwzw/201703/55843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