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校[2012]18号)。该办法是我校在国家“十二五”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下,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同创新的重要举措。
财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新规定强化了承担单位法人责任,明晰权责关系;完善了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设立间接费用,明确补偿渠道,大幅度提高补偿水平;预算调整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增加科研经费使用的自主权。
为了顺应国家科技经费管理的变化,科技处从去年11月开始,调研国内多个高校经费管理办法,组织校内多次讨论,编制完成了《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符合政策要求,新增了间接费用提取的规定,细化了绩效考核和支出的内容,简化了预算调整的程序;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科技经费管理部门以及课题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和使用中的职责和分工,构建多层次监管网络;三是注重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科技处将会同计财处等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细化办法内容,编制工作流程,规范经费开支。同时,科技处将深入二级单位,开展办法的宣讲工作,促进科研人员深入理解办法,为我校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顺利开展科学研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