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西南交通大学第七届学术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九里校区逸夫馆研究生院会议室召开。会议审定了修订后的《西南交通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学术组织的改选方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长徐飞主持会议,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校长助理晏启鹏汇从工作安排、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汇报了学术组织章程修订工作相关事宜。据悉,依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修订的《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于2014年5月23日审定通过,在此基础上,学校对各专项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前会议审定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师资工作委员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外事工作委员会章程》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章程》。在审定学术组织改选方案时,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学科中心主任刘建新汇报了各级学术组织改选方案,介绍了各级委员会改选原则、委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改选方案,并对第七届学术委员会2011年5月4日至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十次会议进行了简要总结。
学术委员会委员们针对上述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不少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总结讲话中,徐飞对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们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由衷感谢。徐飞希望各位委员恪尽职守,以“公心”谋事,站在学校高度看待问题,在战略文化、系统文化、超前文化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研讨中委员们观点略有分歧的细节,徐飞指出,“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应在保证改革大方向正确的前提下,剖析、研讨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