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事项,结合学校基金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
2021年度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类型将集中接收申请。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非集中接收期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随时接收申请,相关指南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
(一)申报事项
1.申请人账号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注意: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基金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的,应当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项目评审结果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书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关注自然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登录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相应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信息系统。
申请人应按照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各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根据“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不包括优青(港澳)〕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书系统提交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学校集中接收申请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28日16时
(二)审查事项
学校、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3月2日16时前完成项目形式审查。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重要事项
1.代码全面调整。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发布。《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请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
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科研院咨询电话:
伍倩、唐雪瑞、赵梨利、马霖:028-66367275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三、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研院网站:https://sro.swjtu.edu.cn/
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指南》后,学校将进一步发布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1月8日